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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强平遥古城保护 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10-08 【字体: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强平遥古城保护

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2〕144号


晋中市及平遥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加强平遥古城保护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平遥古城保护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平遥古城保护,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根据省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加强平遥古城城墙本体保护。实施平遥古城城墙抢险修缮工程,加快完成61处受损城墙抢险修缮工作。开展平遥古城城墙岩土结构稳定性监测,实时监测、诊断城墙结构性能,排除结构损伤段落安全隐患。加强平遥古城城墙日常保养维护,预防性保护平遥古城城墙。(责任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省文物局)

  二、实施平遥古城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启动清虚观保护修缮工程。做好双林寺、镇国寺、金庄文庙、慈胜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前期准备。开展双林寺、镇国寺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字化保护,建立古建筑和彩塑、壁画数字化信息保全档案。通过发行政府一般债券或让渡一定期限使用权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持续改善段村河底庙、东安社普庵寺、侯冀关帝庙等平遥县代表性低级别文物的保护投入,分期推进保护修缮工程。增设前端监测设备,建立健全平遥古城重点文物监测预警平台,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实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现“一城两寺”一体化云端监测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文物局、晋中市人民政府)

  三、守护平遥古城风貌肌理。修编《平遥古城保护性详细规划》,科学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明确保护管控要求。围绕古城传统街巷和院落,开展“天面、立面、街面”综合整治。加快平遥古城煤改电项目的一体化进程,重点整治与古城风貌不符的屋顶彩钢瓦、空调外机、门头牌匾等,专项治理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停等现象,原真性保护古城传统格局、历史环境、历史风貌。建立健全古城院落普查和使用协调机制,盘活空置院落和直管公房。坚持“非必要不建设、有建设严审批、有违建必拆除”的原则,加强平遥古城建设活动常态化监管。(责任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省文物局)

  四、推动平遥古城遗产保护研究。编制《平遥古城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提升平遥古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充分发挥平遥古城文化遗产研究院职能作用,强化其对平遥古城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研究、利用、展示、文化阐释等职能。(责任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省文物局)

  五、传承平遥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平遥四级名录非遗项目资源调查,实施非遗传承人传承综述、传承教学、口述史、项目实践、工作卷宗记录工程,启动非遗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改造升级平遥县非遗展示馆,规划建设平遥非遗数字展示馆。举办平遥推光漆器精品展、产品推介会、专家研讨会等活动。规划建设非遗项目传习所、专题博物馆、旅游体验基地,策划打造非遗假日主题市集。(责任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省文旅厅)

  六、提升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水平。开展“美丽国土”行动,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改造提升平遥古城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消防等基础设施。加快中都路提质和城区段柳根河、惠济河治理,建设古城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旅游大道、环惠济河旅游公路、串联古村落的乡村旅游公路。围绕汾河廊带、惠济河沿线配套建设风景道、自行车道、步行道、休闲驿站等“慢游”服务设施,加快实现全域及交通沿线5G网络信号全覆盖。改造升级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设施,建设“一平台”结算、“一站式”服务、“一键式”投诉的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平遥智慧大脑”。(责任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通信管理局)

  七、发展平遥特色传统产业。实施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依托推光漆器髹饰、牛肉制作、布鞋制作、泥人雕塑、手工剪纸等传统技艺,建设平遥特色传统工艺产业集群。提升平遥推光漆器设计水平和手工制作技艺,开发推光漆器高端定制国礼产品,塑造国际手工艺高端品牌。建设“平遥礼物”旗舰店,研发、推广具有平遥特色的非遗联名系列、伴手礼系列文创产品。制定平遥特色传统技艺项目行业标准,注册地理标志、原产地标志或集体商标,实施“平遥牛肉”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现标准化、统一化管理。申报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打造国际文化交易平台。(责任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文旅厅)

  八、丰富古城文旅产品供给。编制平遥全域旅游规划,构建“1龙头+N亮点”旅游空间格局。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加快推动梁村、横坡、喜村等创建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餐饮首店经济和本土餐饮品牌,振兴“老字号”非遗美食。推动“又见平遥”酒店群等本土酒店集团化发展和知名品牌酒店落户平遥,建设遗产、度假、艺术、电竞等特色酒店。推出“追随领袖足迹·感悟思想伟力”平遥古城精品旅游线路,依托推光漆、平遥牛肉等开发特色研学产品。在太原机场、平遥高铁站及人群密集地设立“平遥会客厅”旅游交通服务站(点)。高标准打造平遥县博物馆。创建文旅消费示范城市,依托古城南大街等主要街道沿线空闲房屋开发“博物馆奇妙夜”“夜游明清街”“深夜食堂”“家庭小剧场”等沉浸式文旅体验空间和夜游产品,创新实施SoReal焕真·平遥科技艺术博物馆、汉服体验馆、研学旅游基地等特色文旅体验项目。复原明清服饰、明清市集,打造明清精致生活场景。(责任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

  九、构建平遥古城文化IP体系。开展平遥文化地标和品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设计地域元素浓厚、国际辨识度高的平遥Logo。做优做强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国际电影展、平遥中国年等重大文化品牌节展活动,扩大“又见平遥”品牌效应。打磨提升话剧《漆艺人生》、晋剧《日升昌票号》,丰富以晋商文化为主题的旅游演艺产品。(责任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

  十、加大平遥古城保护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建设资金,支持平遥古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省级财政统筹各类相关资金,设立平遥古城保护与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专项,市县给予相应配套,用于“十四五”期间古城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利用、古城人居环境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旅游要素、旅游环境、目的地品牌建设。具体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确定。(责任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

  省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加强平遥古城保护、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相关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重大项目调度,确保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平遥古城保护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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