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吕梁市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的批复
晋政函〔2022〕99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复吕梁市地下水超载区治理方案的请示》(吕政报〔202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吕梁市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按照《方案》要求,通过节约用水、水源置换、关井压采、强化管理等措施,全方位、多措施强力推进地下水超载治理。到2023年末,吕梁市交文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的文水县、吕梁市汾孝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的汾阳市达到地下水采补平衡,地下水位止降回升;吕梁市汾阳小型岩溶水超采区达到采补平衡;到2025年末,吕梁市交文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的交城县、吕梁市汾孝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的孝义市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地下水位止降回升。
三、省水利厅要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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