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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平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高平市政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02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 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7号)精神,按照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民发〔2020〕45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发电〔2020〕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高平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0356—5222213

  邮 箱:gpsmzj@163.com

                  高平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9日

高平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草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 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7号)精神,按照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民发〔2020〕45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发电〔2020〕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区划基本概况

  (一)全市基本情况

  高平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太行山脉西南边缘处。东至铁佛岭与陵川县接壤,西至老马岭与沁水相连,南至界牌岭与泽州县交界,西北至丹朱岭与长子县为邻,东北至金泉山与上党区相接。东西41.2千米,南北36.7千米,总面积946平方千米,约占全国总面积的万分之一。辖9镇4乡3街道,304个村民委员会,3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652个自然村,总人口数487491人,其中城镇人口166179人,农业人口321312人。市区位于市域中心,地处丹河河谷,为市党政机关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基本情况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位于市区东部及东北部,总面积16平方千米,总人口36223人,全部为城镇人口。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位于市区南部,总面积50.76平方千米,总人口数58122人,其中城镇人口48756人,农村人口9366人。

  北城街街道办事处:位于市区西北部,总面积20.04平方千米,总人口数38350人,其中城镇人口35318人,农村人口3032人。

  寺庄镇:位于高平西北部,总面积132.04平方千米,总人口数45196人,其中城镇人口2794人,农村人口42402人。

  河西镇:位于高平南部,总面积103.6平方千米,总人口数46579人,其中城镇人口6377人,农村人口40202人。

  米山镇:位于市区东南部,总面积64.67平方千米,总人口数33022人,其中城镇人口7397人,农村人口25625人。

  马村镇:位于高平西南部,总面积65.6平方千米,总人口数33057人,其中城镇人口11376人,农村人口21681人。

  北诗镇:位于高平东部,总面积73.73平方千米,总人口数30269人,其中城镇人口3495人,农村人口26774人。

  陈区镇:位于高平东北部,总面积62.33平方千米,总人口数30105人,其中城镇人口2280人,农村人口27825人。

  三甲镇:位于市区东北部,总面积39.73平方千米,总人口数25030人,其中城镇人口4892人,农村人口20138人。

  神农镇:位于高平市东北部,总面积50.2平方千米,总人口数23260人,其中城镇人口4292人,农村人口18968人。

  野川镇:位于高平市西部,总面积93.1平方千米,总人口数21764人,其中城镇人口2979人,农村人口18785人。

  原村乡:位于高平市西部,总面积68.87平方千米,总人口数19632人,全部为农村人口。

  建宁乡:位于高平市东北部,总面积31.6平方千米,总人口数18257人,全部为农村人口。

  石末乡:地处高平市东南部,总面积45.33平方千米,总人口数16376人,全部为农村人口。

  永禄乡:位于高平市北部,总面积28.4平方千米,总人口数12249人,全部为农村人口。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晋城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结构、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我市实际,依法适当调整乡级行政区划,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为推动实现新时代大美高平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促进经济发展。把乡级行政区划调整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起来,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核极,强化其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

  (二)服务人民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思路,统筹完善乡级政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三)巩固基层政权。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扩权强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机构、降低成本、建强队伍、激发活力、提升效能。推动形成职能科学、权责一致、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四)科学长远规划。按照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发展等战略和规划,充分考虑当地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和经济、文化、历史、习俗、人口状况等因素,结合古镇古村保护、文化旅游名镇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立足长远、科学谋划,合理确定乡镇(街道)规模和布局,宜撤则撤、宜并则并,因地制宜,在现有建制基础上适当扩大规模、减少数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五)依法稳妥推进。严格遵守行政区划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着力风险防控和化解,确保干部群众人心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目标任务

  以解决乡级政区数量多、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为重点,以优化结构、调整布局、理顺关系、提升效能、配置资源和生态环保为方向,通过乡镇撤并,达到以强带弱、优势互补的效应,为提高我市乡镇(街道)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按照晋城市的安排,决定撤销永禄乡,并入北城街街道。

  北城街街道位于市区西北部,南与南城街街道为邻,北与永禄乡、寺庄镇接壤,西与野川镇相连,东与三甲镇相交,总面积20.04平方千米,辖12个村民委员会、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1个自然村,8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数38350人,其中城镇人口35318人,农村人口3032人。位于市区范围内,城镇化发达,其经济支柱产业为第三产业。

  永禄乡位于高平市北部,距市区8千米,东与神农、三甲两镇相交,西与寺庄镇毗邻,南与北城街街道相连,北和长子县接壤,面积28.4平方千米,辖10个村民委员会,21个自然村,4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数12249人,全部为农村人口。

  调整后,北城街街道辖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2个村民委员会,42个自然村,总人口数50599人,其中城镇人口35318人,农村人口15281人。办公驻地不变。

  五、区划调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调整的可行性

  1.从地理位置考虑。北城街街道与永禄乡南北相连,地理位置接壤,永禄乡并入北城街街道后,地域上既方便老百姓办事,更便于业务上的管理,节省公共资源。

  2.从城镇化进程考虑。永禄乡距市区8千米,城镇中心辐射作用较差,城镇化较落后,通过乡镇撤并,可达到以强带弱、优势互补的效应,提高我市乡镇(街道)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

  3.从经济发展考虑。永禄乡以农业发展为主,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北城街街道以第三产业为主要经济支柱,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利于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和产业布局,促进经济发展。

  (二)调整的必要性

  1.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新方针的变化要求解决农村产业经济单一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乡风文明,而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可以更好地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以强带弱,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2.统筹城乡融合发展需要。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乡协调、区际交互、产业关联、文化冲突、秩序重构、服务共享等方面,涵盖社会治理、产业发展和乡村文明等领域。通过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可加快城乡统筹融合发展,解决乡级政区数量多、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

  六、实施步骤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结合我市实际,具体程序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底前)

  起草制定《高平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二)申报阶段(2020年11月10日前)

  1.永禄乡、北城街街道所辖的所有村(居)委员会召开村(居)民大会,征求群众意见,形成同意调整的书面意见。

  2.所有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召开会议讨论,并以正式文件出具同意调整的意见。

  3.所有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并以正式文件出具同意调整的意见。

  4.永禄乡、北城街街道分别以政府(办事处)的正式文件向市政府提出调整申请,明确调整意愿。

  5.市政府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6.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高平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会前须经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7.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高平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      

  8.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协讨论,并以正式文件出具同意调整的意见。

  9.市委全委会议审议《高平市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并以正式文件出具关于同意调整的意见。

  10.市政府拟定“一请示三报告”(《关于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论证评估的报告》《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区划调整组织实施总体方案的报告》)。    

  11.市民政局汇总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后,报至晋城市民政局,由晋城市政府审核,报省政府审批。

  (三)实施阶段

  经省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做好动员部署、人员安置、建制调整、债权债务处置、国有资产移交、行政区划代码变更、证照牌章变更等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调整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晋城市委、市政府和高平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乡级行政区划调整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系全局的重大基础性改革来抓,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突出重点,把稳方向,确保顺利实施。

  (二)依法有序推进。乡镇(街道)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拖延。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不得发生因区划调整增加群众负担的情况。调整实施方案未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批准同意等程序前,不得仓促推进。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完成后,市民政部门应及时勘定变更后的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编制规范的行政区划图,宣传和巩固行政区划调整成果。按照行政区划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防止流失损坏。

  (三)严守纪律规矩。乡镇(街道)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保密纪律。按照省、晋城市、高平市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同步推进,确保政令畅通,决不擅自行动。要在严明纪律、宣传引导、舆情监测、风险评估和防范等方面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保障稳定的工作局面。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及时交流经验,做到稳妥有序。

  (四)强化舆论引导。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正面宣传适度、舆情管控有力有效”的原则,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切实加强舆论管控,避免出现舆情事件,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抓好督促落实。乡镇(街道)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对本辖区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情况进行摸底评估,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梳理研究解决,确保区划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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