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边晶辞去高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1日高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边晶因工作变动,向高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六届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高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高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边晶辞去高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高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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