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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1 【字体: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电话 0356-5220251

邮政编码 04840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 高平市文化馆五楼526室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中央、省驻市单位及全市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万面的政策、制度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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