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概 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对就业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组织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对重点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和就业帮扶。
(三)负责收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组织各类定期、专场、外出人才交流洽谈活动;负责人才开发、培训、培养等服务工作;负责外出招聘、项目对接、人才引进、猎头服务等。
(四)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
(五)负责办理聘用制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转和管理工作;办理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承办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六)负责就业和人才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维护及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和人才信息服务体系。
(七)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决算收支情况
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决算192.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35万元;支出决算212.8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81万元,比2019年减少249.03万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是支付项目减少及公用支出减少等。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6个,包括公益岗位、人才储备资格审查考试、大学生实名登记、档案管理、职业介绍、日常招聘、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等。
(二)绩效目标情况
年度目标:通过安置公益性岗位和就业见习岗位、人才储备岗位等,强化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缓解我市当前的就业压力。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房屋情况
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房屋面积2429平方米,楼内由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高平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无50万以上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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