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栏 >> 财政信息专栏 >> 部门决算

山西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发布时间:2021-10-14 【字体:

山西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山西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负责高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决算收支情况

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6.19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98.46元;支出决算3614.6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14.65万元,比2019年增加729.08万元,上升25.27%,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财政进行了贴息。

1.2020年基本支出131.11万元,比2019年增加8.8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新考录一名事业单位人员。

2.2020年项目支出3483.54万元,比2019年增加1018.67万元,主要对于职业年金进行了贴息等。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2020年运行经费20.90万元,比2019年增加2.15万元,主要原因为从经费中垫付未追回三名退休人员多领养老金。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个,包括代发退休人员取暖费和原民政局退休费、财政供养单位的养老保险缺口。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绩效自评价均为优秀。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房屋情况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现无50万以上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附件:高平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决算公开.XLS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