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栏 >> 财政信息专栏 >> 部门预算

高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高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7 【字体:

高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概况

1.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进行协调和服务;协助提出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有关产业政策,协助拟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负责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和上级财政相关扶持资金的使用,做好有关项目资金的推荐申报工作。

(三)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监测与评价体系,监测、分析、研判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对策和建议;协助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做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改革、改组、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及融资服务工作,引导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挂牌上市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企业诚信建设;协调改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帮助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积极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服务和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发及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为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研发合作基地提供服务,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六)协助完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协调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外事、外经、外贸、外资引进有关工作;组织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以及产品展销展览等活动。

(七)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完善优化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协调解决。

(八)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调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九)指导各乡(镇)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思路,帮助研究和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预算单位及机构设置情况

人员编制:原有编制24人,在编在职人员21人;内设科室:总支办、办公室、生产科、企业科、工会、安全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小微服务站。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格

附表:高平市中小企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3.部门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高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支出预算1368.2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702.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入预算中无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小升规”专项资金。

基本支出258.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49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9.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9.08万元,下降率为10.1%,原因为本单位调出两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1109.9万元,其中: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30万元;双创示范县工作经费30万元;非煤企业规范企业安全监管经费18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中小企业博览会8万元;APEC会议费5万元;2020年年度目标考核奖奖励金18.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673.73万元,下降率为37.78%,原因为2021年收入预算中无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小升规”专项资金。

4.“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86万元,较去年减少2万元,原因为为响应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经费为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去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万元,较去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

5.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第五部分 公开的预算编制目录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支总表

(三)支出预算明细汇总表

(四)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五)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明细表

(六)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七)收入征收计划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十三)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七)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八)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高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

 高平市中小企业局    

2021年5月27日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