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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5-27 【字体: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高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医保局主要职责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形成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高平市医疗保障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高平市医疗保障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高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二、高平市医保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 预算收支总表

2. 预算收入总表

3. 支出预算明细表

4. 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5. 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

6. 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7.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9.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0. 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1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1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15.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16.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17. 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18. 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三、高平市医保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高平市医保部门2021年收支预算3900.09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比2020年增加423.02万元,主要原因:预算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高平市医保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0.09万元。

1.基本支出316.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7.5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福利和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2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2.项目支出3583.38万元。一是医保局实施项目支出96.3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业务费、医保反欺诈监管系统等方面;二是医保中心项目支出3487.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配套、离休干部医疗费、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护理保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本级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本级补助、代办服务费、信息化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专项工作经费等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8.9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机关各项日常支出;包含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交通补贴费等日常支出。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高平市医保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5.6万元,较去年增加14%;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经财政部门审核,医保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支出64.7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医保反欺诈监管系统及办公设备的购置等等,按规定已全部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均为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业务用车,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无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根据财政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及项目入库的具体特点,医疗保障局及下属单位各类项目全部按照财政要求填报了绩效目标。对应各项目分别设立相应的产出目标和效果目标,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进行相关绩效目标跟踪评价,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批复表.xls

高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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