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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来源:高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6-08 【字体:

高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高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平市统计局

2018年5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102216户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全市99.6%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82548户,占80.8%;拥有2处住房的18401户,占18.0%;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808户,占0.8%;拥有商品房的8265户,占8.1%。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62580户,占61.2%;砖(石)木结构的35630户,占34.9%;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300户,占3.2%;竹草土坯结构的469户,占0.5%;其他结构的237户,占0.2%。


1  住房数量与结构


数量(户)

比重(%)

按拥有住房数量分



拥有1处住房

82548

80.8

拥有2处住房

18401

18.0

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

808

0.8

没有住房

459

0.4

按住房结构分



 钢筋混凝土

3300

3.2

 砖混

62580

61.2

 砖(石)木

35630

34.9

 竹草土坯

469

0.5

 其他

237

0.2

拥有商品房户数

8265

8.1

二、饮用水

全市49937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48.9%; 48704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47.6%;3472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3.4%;68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1%。

2  饮用水来源


数量(户)

比重(%)

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

48704

47.6

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49937

48.9

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3472

3.4

其他水源

68

0.1

三、卫生设施

全市使用普通旱厕的85714户,占83.9%;使用卫生旱厕的11459户,占11.2%;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2742户,占2.7%;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227户,占0.2%;无厕所的2074户,占2.0%。

3  家庭卫生设施


数量(户)

比重(%)

水冲式卫生厕所

2742

2.7

水冲式非卫生厕所

227

0.2

卫生旱厕

11459

11.2

普通旱厕

85714

83.9

无厕所

2074

2.0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

全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35.0辆,摩托车、电瓶车103.8辆,淋浴热水器26.5台,空调3.6台,电冰箱57.6台,彩色电视机118.9台,电脑62.4台,手机244.8部。

4  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单位

数量

小汽车

辆/百户

35.0

摩托车、电瓶车

辆/百户

103.8

淋浴热水器

台/百户

26.5

空调

台/百户

3.6

电冰箱

台/百户

57.6

彩色电视机

台/百户

118.9

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



有线电视接收

%

87.2

卫星接收

%

9.7

电脑

台/百户

62.4

手机

部/百户

244.8

上网手机比重

%

55.5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过互联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95765户,占93.7%;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17445户,占17.1%;主要使用电的32505户,占31.8%;主要使用沼气的1243户,占1.2%;使用其他能源的562户,占0.5%。

5  主要生活能源


数量(户)

比重(%)


95765

93.7


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17445

17.1


沼气

1243

1.2


32505

31.8


其他

562

0.5


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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