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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4 【字体:

高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高平市统计局

高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根据高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642个,从业人员1051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9.72%和46.7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77%,零售业占53.2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2.51%,零售业占57.49%(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642个。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0514人(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1669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76.8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7647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022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5.41%和188.18%。负债合计113944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0970万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54个,从业人员187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0.00%和29.10%(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708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84.55%。负债合计48705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044万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4个,比2013年末增长46.67%,从业人员621人,2013年末增长下降30.8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7.27%,餐饮业占72.7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3.66%,餐饮业占66.34%(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4个。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621人(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279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8.30%。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35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144万元。负债合计38775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5056万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3个,从业人员29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33.33%和89.10%(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93个。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95人(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34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90.70%。负债合计165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8万元(详见表4-11)。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10个,从业人员为106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5.69%和28.64%。

  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38.18%,物业管理占48.19%,房地产中介服务占8.19%,房地产租赁经营占5.44%。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37.36%,物业管理占59.15%,房地产中介服务占2.17%,房地产租赁经营占1.32%(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708746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26.1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00463万元,物业管理企业5474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19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7.69%,161.67%和119.00%。负债合计66862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981万元(详见表4-13)。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15个,从业人员248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1.55%和50.8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1.27%,商务服务业占78.7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2.81%,商务服务业占77.19%(详见表4-1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15个。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486人(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8398万元,比2013年末下降56.14%。负债合计9261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443万元。(详见表4-1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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