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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29 【字体: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法》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

(二)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三)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四)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研究,推广业务成果,与有关部门、地区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五)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六)管理法律援助业务档案。

(七)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高平市司法局管理,共有编制7名,实有编制5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预算报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预算收支情况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69万元,较2021年增加20万元,增长28.9%。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6月与山西省高平市公证处合并,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公证业务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本年度预算支出69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经费均在高平市司法局。

(三)政府采购情况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1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印刷、档案柜、触控一体机等办公用品购置。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去年无变化。 

(五)绩效管理情况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绩效目标管理3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贴及单位日常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劳务费等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预算公开表2022年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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