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政资金

高平市教育局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29 【字体:

高平市教育局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晋城市有关教育、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教育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教育、科技行政执法。

2.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3.研究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科技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科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科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4.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信息化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6.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及其他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7.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开展劳动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8.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教师的培训、职务评聘、公开招聘、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

9.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改革招生制度和办法。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与实施工作。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1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培训工作。

12.负责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管理与违纪查处等工作。

13.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1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15.拟订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16.编制市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17.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18.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9.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20.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21.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22.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2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24.承担各级科学技术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25.负责组织申报各级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

26.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

纳入教育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教育局机关、产业创新促进中心和20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15个乡镇中心校及15所乡镇初中等52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预算报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总收支12874.4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74.4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737.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4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20万元。较上年减少53718.37万元,减少80.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所有乡镇中心校个人部分和相关项目部分全部由学校自己预算管理。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教育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较上年减少5.58万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归高平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113.72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教育局采购预算资金2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5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办公用房面积4312平方米;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均为0。

六、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教育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8个,包括: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学生资助专项、科技发展事业专项、其他教育支出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96.68万元。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全市义务教育经费、普通高中“两免一补”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教育局机关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教育局预算公开2022年.xls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