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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平市委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平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高平市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09 【字体:

中共高平市委

高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高平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报    告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新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中央、省、晋城市和我市法治建设安排部署,坚持以党委统揽、政府牵头,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效能显著提高,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为全方位推动高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市工作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2021年高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领导干部述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推动形成从党政负责人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形成了“党委领导、横向分工、纵向分级、全民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格局。

  (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

  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落实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行业部门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市委常委会听取《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审议《2021年政法工作要点》《高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高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等文件。市委书记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高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等工作汇报。市长主持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亲力亲为,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在高平市政府网站公示《高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以来,我市探索推进县域治理“1+6+1”集成改革,即以党建为统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支撑的“一枚印章管审批”“一张网格管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体系管应急”“一个终端管服务”“一个平台管调度”“六个一”模式。集成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沉底到边的基层治理、精干全能的综合执法、全域覆盖的公共安全、温馨周到的生活服务、集中统一的指挥调度等六大体系,构建形成“地上一张网、天上一朵云、管理一平台、运行三模块”的县域治理现代化模式,打造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平样板,大力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

  同时,由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一枚印章管审批”“承诺制+工改+全代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升级,打造“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653机制”被作为蓝本全省推广,并作为典型经验全国推广;创建以市长牵头的五长讲法、敲门送法、现身说法、全民学法“八五”普法新模式。2021年我市被命名为山西省首批、晋城市唯一一家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已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

  (一)坚持深化改革,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氛围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我市将“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集成改革,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坚持对标一流,谋划和推出一系列重要改革创新举措。

  一是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向“一件事一次办”拓展升级。我市构建了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核心,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部门横向联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体化网络平台、帮办代办队伍纵向贯通的“三纵三横”管理运行格局,建立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服务机制,形成了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政务服务体系。“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作为可借鉴、可复制示范典型已在全省推广,现进一步向“一件事一次办”拓展升级。从审批服务领域到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都推行了“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共推出9个投资建设事项、78个准入准营事项、68个民生服务事项。

  二是持续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打造“无证明城市”品牌。在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推行无证明办理,开发线上“无证明应用系统”,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和动态更新。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无证明”办理,实现从“减证便民”向“无证明城市”升级,打造“无证明城市”品牌。截至目前,对全市60个部门和3个街道办事处报送的246个证明材料进行了梳理,明确清理了179个无法律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界定不清晰的证明材料,认定保留67个合法证明材料。在审批领域,取消证明材料179个,187个审批事项(含业务办理项)的399个申请材料无需申请人提交,初步实现了无证明审批和无证明大厅的目标。

  三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依法取消了19个许可事项,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出了“四减四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清单。企业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食品经营许可实现“秒批”。推行新开办企业“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和发票章”4枚印章政府买单服务,截至目前,已为268家企业免费刻章1072枚,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大幅提升了审批效率,营造了浓厚的法治营商环境。

  四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思路目标,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项目建设。目前已上线了智慧审批、智慧城管、智慧医疗等特色应用系统,汇集了全市65个政务部门的业务数据,300余个行政村便民服务点已全部完成政务服务网的布设。开发完善无证明城市系统、远程踏勘系统、“高效办”APP、AI审批等特色应用系统和程序,审批方式持续向“智能化”迈进。

  五是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在2020年授权赋能30项的基础上,将与开发区相关联的21项投资建设职权事项,全流程整链条赋权,由开发区自主审批。围绕“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职能部门全覆盖、投资建设项目全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全覆盖”要求,打好改革组合拳,进一步厘清开发区与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区内事区内办”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承诺制和标准地管理运行规则,把代办服务融入到“承诺制”和“标准地”流程中。

  2.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深入推进市场、应急、交通、城管等九大执法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核定专项执法编制280名,为综合执法提供队伍保障。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及时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探索“综合一次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有效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动行政执法力量向乡镇下沉,推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建立了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破解了乡镇“看得见管不着”、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执法难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全面履职的能力水平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在市政府网站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专栏,对全市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单位的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限进行规范,编制印发《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权清单》;三是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组织参加了6次全省“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四是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了“三项制度”的落实。

  2.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6件,全部向晋城市人民政府和高平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报备率100%。

  3.全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出台《中共高平市委、高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共高平市委、高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调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与6家律师事务所13名律师签订法律服务协议。2021年,共参加市政府涉法事务会议16次,为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合同协议等重要事项,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57份,为33个立法草案及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全力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法律依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保障政府决策合法合规。

  我市45个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了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拥有公职律师的单位共4家,均按文件精神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各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本单位本部门重大事项把关、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法律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4.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晋城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监督责任,由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由司法局统一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一口对外、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定行政复议案件登记台账,细化工作流程。实施案件办理和系统录入同步进行,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发挥行政复议调解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出台《高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理工作相关规定》,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管理。全年共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2件,市政府负责人带头参加出庭应诉22次,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5.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履行职责中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履行生效裁判。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重大公共政策等社会关注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法治为民,构建社会安全稳定的保障体系

  1.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延伸调解服务,增加调解组织覆盖面,织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大调解网络。在不断健全市、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和专业行业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创新调解方式,延伸触角,在泫氏实业、前和煤业、牛山煤业、红旗超市、万和城小区等人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重点企业、综超市场、物业设立了9个派驻调解室。同时积极将“访民情 办实事 促和谐”“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与敲门送法入户走访大排查活动相结合,努力提供敲门送法、矛盾排查、法律释疑、现场解惑等一条龙法律服务,在群众家门口切实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目前,全市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76件,已成功化解1675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全力打造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实施了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日全天、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每周三安排律师坐班,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继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效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深化便民服务举措,畅通维权渠道,提高法律援助质量。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7件,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493件,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市公证处积极提升公证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推出“十六项”便民服务举措,为居民家庭、退役军人、公司企业提供订单式、打包式、个性化、人性化专享公证服务,实现公证法律服务新模式。2021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366件。

  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高位谋划“八五”普法,创建“五长讲法、敲门送法、现身说法、全民学法”的普法新模式。以市长、局长、镇长、校长、矿长“五长”讲法为抓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干部法治服务能力;以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综治信息员为主体,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开展“敲门送法”,实现送法上门、排查矛盾、法律释疑、现场解惑;以“道德模范”和“矫正积极分子”为典型开展“现身说法”,深入企业、厂矿、单位开展法治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指导,各部门按照职能出台普法方案和细则,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学法”,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构建普法宣传大格局,打造高平普法新名片。

  4.积极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工作

  以法治乡村建设为主导,推进基层依法治理,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强化分类指导、制定配套政策,基本实现了自治、德治、法治的有效融合。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等。建成宪法主题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基层法治实践,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市15个村被评选为“晋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米山镇勾要村等3个行政村被评为“山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寺庄镇市望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坚持宣传引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提档升级

  1.组织法治培训学习

  坚持“学习借鉴走出去,先进经验请进来”“线上+线下”等模式,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培训学习。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到义乌市学习借鉴无证明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等经验,市司法局组织干警到武汉市、西安市参加法治专题培训班;市应急管理局邀请专家到市委党校讲授《安全生产法》等法治讲座;各行政执法单位分别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2.全方位多角度强化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二是2021年“12.4”宪法宣传周期间,集中宣传20余次,举行宪法宣誓活动40场,开展“宪法七进”活动100余场,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标语1000余条,发放宪法读本及普法宣传品5万余份,利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宣传体系,发布宪法宣传信息50条,制作宪法短视频2个,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三是精心编印“八五”普法丛书一套9种30000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册10000份,更新全市普法宣传栏 4次,展示各单位法治工作亮点宣传板面40余块;四是以案释法,在市融媒体中心开办《律师来了》“八五”普法专题栏目,邀请律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权威解读,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2021年,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重要角色,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基层执法队伍素质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还需提升。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科学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2.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及时出台计划及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3.进一步推进“六个一”集成改革及“无证明城市”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以法治手段打造服务型政府,减审批、加服务、除壁垒,推动政府权力“瘦身”、市场“强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营商环境升级,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造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高平新样本”。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9大执法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行“综合一次查”、包容审慎监管等机制,细化量化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在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5.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6.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引申“五长讲法”,巩固延伸“法律七进”活动。创新普法方式,大力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

  7.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目标,大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突出示范建设质量,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定期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

  

中共高平市委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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