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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全面倡导绿色消费,宣传过度包装对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危害,推动月饼等节日食品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鼓励生产物美价廉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如有需要,将立即开展成本调查。

  三、月饼包装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简约、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四、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五、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为月饼馅料,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六、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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