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能源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高平市能源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能源执法公平、规范、有效开展,根据《高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高市双随机办〔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企业范围
(一)对煤矿(含洗选煤厂)企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进行保护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12月1日
三、抽查机制
(一)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清单以《高平市能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准,结合年度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没有列入随机抽查清单的检查事项,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抽查对象、内容、比例和频次
按照《高平市能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所确定的检查对象、内容、比例和频次开展检查。
(三)抽查方式
一是采取“市抽县查”监管方式,市级监管部门抽取检查对象后委托至县级开展检查,且市级抽查过的行业企业县级不再进行抽查。二是采取“县抽县查”监管方式,其中分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和内部双随机抽查方式,以现场抽查为主、资料集中检查为辅的形式开展。同时,要加强对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运用。
四、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本领域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二)严守纪律,落实责任。随机抽查人员要严守检查纪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细化实化实施措施,明确工作进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1.《高平市能源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高平市能源局2024年度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一
高平市能源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 象范围 |
抽查比例 及频次 |
智慧监管(信用 风险分类)要求 |
抽查起 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对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获得电力”服务情况;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建设项目及安全生产情况 | 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 | 10%,抽查1次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3月-12月 | 市能源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附件二
高平市能源局2024年度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 象范围 |
抽查 比例/数量 |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 抽查起 止时间 |
发起主体/指导单位 | 抽查检查主体 |
1 | 对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定向 | 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获得电力”服务情况;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建设项目及安全生产情况 | 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 | 不低于50%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3月-12月 | 市能源局电力与新能源股组织发起 | 市能源局 |
2 | 对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进行保护检查 | 定向 | 油气管道建设项目情况;管道企业及第三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道保护行为情况 |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 不低于50%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3月-12月 | 市能源局油气股组织发起 | 市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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