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89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5〕103号 | 高平市三峰香油加工店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高平市三峰香油加工店 | 92140581MAOJL87X57 | 陈三峰 | 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小磨香油、调和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结合本案案情,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没收涉案的小磨香油调和油20瓶;3.没收涉案的小磨香油调和油标签4518张;4.罚款5100元。 | 主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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