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入网处理,现将3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位置向社会予以公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为通告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5年2月13日起对被交通技术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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