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育儿补贴政策衔接通知
为积极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切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育儿补贴政策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现将高平市育儿补贴政策衔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补贴政策
2025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了补贴对象及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均可享受国家基础标准的育儿补贴,每孩每年3600元,按月发放直至婴幼儿满3周岁。对于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将按照应补贴月数进行折算计发补贴。
二、我市地方政策执行情况
我市于2023年2月23日出台了《高平市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实施办法》。从生育补贴、产检和分娩补贴、育儿补贴、护苗成长补贴、学前教育补贴五个方面对二(三)孩孕产妇及0—6周岁二(三)孩进行补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二孩、三孩家庭的经济压力,有效促进了人口增长。
三、我市地方政策衔接
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做好衔接规范,地方不得自行出台育儿补贴政策或标准。为更好地在申领、审核、发放等方面与国家政策的衔接,我市决定本地的二孩、三孩育儿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9月30日前符合政策的家庭可积极到所在地村(社区)进行线下申请,审核时间截至2025年10月20日。
10月1日起,原《关于高平市二孩、三孩育儿补贴的实施办法》废止,同步执行国家育儿补贴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对符合政策的家庭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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