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召开污水处理费定价听证会的通告(第二号)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召开污水处理费定价听证会的通告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发布高平市污水处理费定价听证会第二号公告: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15日上午9:30
地点: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五楼500会议室
二、价格听证方案要点
(一)依据和理由
根据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污水处理收费制定调整不到位问题抓紧整改的函》,高平市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对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0.80元/吨,非居民1.0元/吨,这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 号)中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的规定不符,存在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不到位的情况。经多部门综合研判,决定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
(二)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成本监审相关规定,对山西水投碧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经审核,山西水投碧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的核定成本如下:
2022年污水处理总成本为1095.09万元,污水处理量为645.58万m³,单位污水处理成本为1.70元/m³。
2023年污水处理总成本为1249.84万元,污水处理量为725.50万m³,单位污水处理成本为1.72元/m³。
2024年污水处理总成本为1255.57万元,污水处理量为724.39万m³,单位污水处理成本为1.73元/m³。
(三)征收范围
适用于高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及各类地表水的用水户。
(四)征收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95元/吨;
2.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1.4元/吨;
3.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1.4元/吨。
城市低保户、五保户和特困户免予征收污水处理费。
(五)征收方式
市住建局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征收水费时一并征收。市住建局在委托征收时,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代征手续费由财政部门直接划拨给代征单位。
三、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
此次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旨在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本市水环境质量,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优化水环境不仅有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这也是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和持续维护的重要举措。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代表:
王 宏 刘银叶 李宇恒 王 燕 高文霞
郭艳平 徐 慧 王永红 杨 靖 常俊伟
2.经营者代表:韩庆满 崔月达
3.专家代表:杨剑飞
4.人大代表:崔海丽
5.政协委员:焦 东
6.政府有关单位代表:
戴 云 芦素芳 邵国燕 程 霞 吴俊华
(二)听证会旁听人:庞永诚 张 雷
(三)新闻媒体人:郭 亮
五、其他事项
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等务必准时进入会场,遵守听证会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履行权利义务。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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