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彤太辞去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彤太辞去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21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彤太向高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彤太辞去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经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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