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杨红伟代理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 来源:高平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6-08-21 【字体: 小 大】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杨红伟代理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2026年8月21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杨红伟代理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和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本页二维码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