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平市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高平市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由市民政局起草,征求了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通过了司法局审查,最后经高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该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央、省、晋城市及我市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着眼“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目标,用心用情保障全市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紧盯重点群体认真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入户走访、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困难群众冬季生产生活情况。
(二)采取有力举措,全面落实各项困难群体温暖过冬政策。一是做好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等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事项,做好供应保障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种社会救助资金;三是做好特殊和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工作;四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五是扎实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加强困难群众就医保障;六是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指导群众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探访关爱,营造温馨和谐社会氛围。在元旦、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带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特别是在遭遇雪灾、冰冻寒潮天气时,更要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对象和困难党员等的巡查探访,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御冬物资等方面情况,落实相关生活保障服务措施。要组织好“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款活动,科学分配调拨救灾款物,确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活动结束后,市民政局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捐赠情况。同时,营造互帮互助、温情融融的节日氛围,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
三、关键词解释
低保对象:指家庭成员收入及财产符合规定,经乡镇(街道)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对象。
流浪乞讨人员: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临时遇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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