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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26 【字体:

高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由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通过征求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意见,市应急专家组评审论证、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后,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我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政策背景

根据《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专项预案一般3年修订一次。旧版于2019126日印发。为建立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关于2024年度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实际,组织修订了《高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城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任务和目的

为建立健全高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四、主要内容

《高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正文由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附录等十个部分组成,后附应急响应流程图、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图、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和应急通讯录。

(一)总则。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高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我市以外发生的涉及我市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高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防控和处置。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组成、指挥长及副指挥长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职责。

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协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上级部门和成员单位报告、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风险防控市场监管、卫体、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点进行辨识、评估,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热点问题的监管,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四)监测与预警。市场监管、卫体、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舆情调查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隐患。

市场监管、卫体、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风险和较高风险隐患的食品,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报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后,向市指挥部提出发布预警的建议,经市指挥部同意后,需要向公众警示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等。

(五)应急响应。包括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信息发布等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报告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当前状况等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预案进行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先期处置要遵循“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第一时间开展人员救治,同时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I级为最高级别。按照分级处置、属地管理的原则,规定了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明确了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善后处置。包括秩序恢复、责任调查、总结评估等内容。明确了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责任调查,确定事件的性质,查明事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应急保障。包括人员及技术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等内容。主要明确了保障的方式、程序和内容。

)预案管理。包括宣传培训演练、预案管理和更新、预案实施等内容。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市指挥部定期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定义及说明等内容。

附录。包括应急响应流程图、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图、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应急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关键词解释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指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引起社会持续广泛关注,已经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处置的突发事件。


解读单位: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股

  联系方式:0356—5236287


相关文件: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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