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解读
《高平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解读
《高平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是由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牵头起草,在全面评估我市突发动物疫情风险、调查动物疫情应急资源及应急救援能力、典型动物疫情事故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突发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全市突发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疫情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城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高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平市范围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和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的突发动物疫情应对工作。
四、主要内容
《高平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共八部分,内容包括总则、应急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附录。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和动物疫情分级。突发动物疫情依据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第二部分,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市突发动物疫情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突发动物疫情防范控制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疫情应对等相关工作。市指挥部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小组,负责突发动物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与报告。明确了动物疫情监测主体和要求;预警信息来源,预警级别、发布及行动方式,预警解除条件;疫情信息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报告内容和形式、报告时限和程序。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原则,各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启动程序、行动,响应措施,安全防护,响应结束。依据动物疫情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应对工作的需要,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响应等级。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明确了后期评估、补偿、抚恤、补助及恢复生产等工作要求。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明确了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分工,包括做好信息及通信、应急队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技术、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第七部分,附则。主要对名词术语、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规定。
第八部分,附录。对组建的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工作体系框架图、通讯录进行了说明,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进行了具体说明。
解读单位: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6—5221286
高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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