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政策解读(文字版)
《高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高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由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起草,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全市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城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高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高平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平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粮食及成品油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反应及时,处置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5.高平市粮食应急工作组织体系框架图见附录1
6.监测预警
6.1监测
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本行政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加强对市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晋城市有关部门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监测信息。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较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可能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6.2预警
根据监测的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提出应对措施。
当有迹象表明粮食应急状态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度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事发地进入预警期,同时向晋城市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预警发布:市指挥部可通过电话、传真、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短信等发布平台,向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以及媒体等发布预警信息。
7.应急响应
按照粮食应急工作需要,我市粮食应急响应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7.1 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高平市8个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现粮食应急状态;
(2)全市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
(3)超出本市指挥部处置能力,需要上级应急救援的;
(4)市指挥部根据当时情形认为应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
7.2 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高平市2个以上8个以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现粮食应急状态;
(2)全市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100%以下的;
(3)依靠本市指挥部处置力量能够应对的;
(4)市指挥部根据当时情形认为应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
7.3 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高平市1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现粮食应急状态;
(2)全市范围内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50%以下的;
(3)依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力量能够应对的;
(4)市指挥部根据当时情形认为应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
8.高平市粮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录2
9.应急响应
9.1善后处置
(1)应急费用清算
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本市储备粮或本市储备粮不足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进口、采购、征用、加工、供应等应急所需粮食所发生的本金、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
(2)保险理赔
粮食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高平监管支局协调承保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3)社会救助
建立社会救助机制,由市民政等相关部门统一负责接收援助,包括国内外救助机构的援助、企业捐助和个人捐助等。资金和物资要实行统一管理,及时发放到受害人,并做好登记和监督。
9.2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在一年内,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加强粮食收购或适当进口等措施,补充我市储备粮和商品粮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9.3总结评估
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10.应急保障
资金保障,物资保障,粮食应急保障系统,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
11.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21〕11号)同时废止。
政策问答
1.《高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城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高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高平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2.《高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分为几级?
按照粮食应急工作需要,我市粮食应急响应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3.《高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包含哪些内容?
包含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附录。
解读单位: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咨询电话:0356—5229226
附录1:

附录2:

高平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5年7月30日
相关文件及解读: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图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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