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企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30 【字体:小 大】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进行重试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东城街街道办事处、陈区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高平市安河加油站等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情况通知给你们。 附件: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页二维码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