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平市扶贫开发中心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平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的通知

来源: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平市扶贫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6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落实人社领域“四个不摘”政策举措的通知》(晋市人社函〔2021〕131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我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现进行2022年度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交通补贴对象为经多种途径在山西省外跨省转移就业和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县外省内企业务工的全市脱贫劳动人口。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对本年度到山西省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人员,对劳动者从输出地到输入地单程交通费(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照票价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1500元。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县外省内企业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人员,对劳动者从输出地到输入地单程交通费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照票价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600元。补贴资金统一直接拨付至脱贫劳动力个人账户。

  三、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12月20日。

  四、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022年外出务工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6个月)。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属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高平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报表》,并出具书面承诺书。

  申请者需提供下列材料:务工证明(或参保证明)、收入证明、车票和晋城通账号。

  (1)务工证明:包括由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等就业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同时需提供个体户或企业劳资方的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2)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打印凭条或工资表(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资专用章),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收入明细凭条等。

  (3)车票:由本人身份证购买的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车票。车票原件由乡(镇)劳动保障所审核后,提供清晰复印件报人社局职建股,复印件上写清楚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劳动保障所公章。

  (4)晋城通账号:晋城通银行卡复印件。

  2. 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确认

  村委会根据脱贫劳动力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高平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后,同时填写《高平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务工情况村级统计表》,经村委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报所属乡(镇)劳动保障所,并提供公示照片。乡(镇)劳动保障所负责对上报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进行再次复核,并由复核人员签字、加盖劳动保障所公章后,报市人社局职建股确认。

  3. 市级核查

  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开发中心共同对乡镇所报资料进行联审。审核无误后,予以资金支持。

  4. 资金拨付

  根据审核确认的名单及补助金额,市人社局与市扶贫开发中心联合发文,从市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直补到人。

  五、其他要求

  各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宣传方式,对交通补贴申领政策进行大力宣传,确保全市符合补贴条件的脱贫劳动力都能及时享受到政策补贴,进一步提高脱贫劳动力外出打工就业的积极性。

  联系人:李建川  

  联系电话:0356—5222048

  附件1: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请表.xlsx

  附件2: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公示表.xls

  附件3: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承诺书.docx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平市扶贫开发中心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