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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开始啦!

来源:文明高平 发布时间:2023-05-07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个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好风尚,推动全市精神文明评选活动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高平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德行高平”评选为引领,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以“家风正、家教好、家庭美”为目标,引导全市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为建设新时代美丽高平奠定基础。

  二、申报推荐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不组织、不参与传销活动。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申报推荐程序

  1.宣传发动。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刊登消息,启动评选活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工委、党委,市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该项工作,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征求意见。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工委,驻市各单位在向市文明办推荐参评名单前,要按照评选的标准要求对推荐的家庭(所有家庭成员)进行资格审核,征求本人单位、所在社区或行政村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计生、环保、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需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要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推荐的工作质量。

  3.推荐上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经审定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工委,驻市各单位以正式文件提交推荐报告至高平市文明办,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报送的资料有:推荐名单、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将推荐名单、申报表和全家福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市文明办电子邮箱(gpwmb@163.com)。

  4.实地考察。市文明办将组织考察小组对各候选文明家庭进行实地考察。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工委要积极协调被考察对象,合理安排考察时间,确保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5.命名宣传。市文明办对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环节,形成名单后,报请市文明办审定,在高平新闻报纸、公众号、高平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命名宣传。

  附件:

  1.《高平市2023年度“文明家庭”推荐名单》

  2.《高平市2023年度“文明家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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