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四个好、两个服务”重要指示精神,防止散存、散失在社会和个人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损毁和流失,实现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依据档案法规,高平市档案馆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我市各个历史时期,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凡与高平市相关的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具有典型地方特色或较高历史、文化、科研价值的档案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如下:
(一)记录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中的组织和重要活动、事件、人物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
(二)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成就、著名人物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
(三)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重要活动、事件、人物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
(四)记录当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
(五)各个历史时期的突发事件应对活动、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重大科研成果等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六)各历史时期各级领导人视察形成的文字材料、手稿、题词、赠品、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七)享有较高声望的各界人士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
(八)各级机构、组织、个人荣获全国和省部级荣誉、表彰的奖杯、奖牌、证书、文字材料、声像资料,以及在政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接受的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重要礼品等;
(九)涉及各历史时期的各类史、志、鉴、图书、报刊、杂志、画册、图集、内部刊物和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各种年谱、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商标、照片、纪念章、奖章、旗帜和牌匾等;
(十)反映地方历史、特色文化、民族艺术、地方民俗、风土人情、宗教信仰、文物古迹等方面的档案;
(十一)有自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价值的档案;
(十二)其他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采取无偿捐赠、代存、提供复制等方式征集档案资料,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来馆、来电、来函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市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永久的优先利用权利。
三、征集要求
1.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具有历史代表性。
2. 所提供档案资料必须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捐赠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应提供详细信息,包括拍摄(录制)时间、地点、内容、背景说明、作者等信息。数码照片及音视频资料可直接发送至档案馆电子邮箱或进行现场拷贝。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郭捷 0356—5682896
2. 征集邮箱:daj3343@163.com
3. 联系地址:高平市神农路与康乐街交叉口东北角
高平市档案馆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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