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高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37名,现实有代表229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
一、补选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补选代表的选举日为2024年1月18日。
二、推荐朱琳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六十八选区参加选举;推荐王斌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四十一选区参加选举;推荐董昱杰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五十四选区参加选举;推荐邹宝华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七十选区参加选举;推荐向海培同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到第七十八选区参加选举。
三、具体选举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关于代表补选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选区的选举工作由涉及补选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选举结果报高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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