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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来源: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31 【字体: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

  2016年5月底,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出了“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土壤污染防治总体思路,并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部署,结合地方实际,编制发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3月底,高平市人民政府印发《高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要在2020年底对《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本市土壤环境质量,我们针对《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分年度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期分期分批逐步落实《工作方案》。《高平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提出,2019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信息采集与风险筛查工作,启动采样调查工作;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初步掌握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启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工作;加强污染源监管,预防土壤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

  《行动计划》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包括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启动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工作,推进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二是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包括启动农用地保护类别划定、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制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落实我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加强经济林地土壤环境管理等。三是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包括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强土地征收收购等环节监管。四是加强污染源监管,预防土壤环境污染。包括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防拆除过程污染土壤、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和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管理、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

  三、推动落实的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土壤污染防治领导组,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的相关部门进行约谈。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等时机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土壤环境宣传教育。


相关文件: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平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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