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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7 【字体:

关于高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为136363万元,2013年实际完成126366万元,占预算的92.67%,比2012年119094万元增长6.11%,增收7272万元。分系统看:国税系统完成22997万元,占预算38244万元的60.13%,短收15247万元,比上年的33695万元减少31.75%,短收10698万元;地税系统完成68509万元,占预算81658万元的83.9%,短收13149万元,比上年的70102万元减少2.27%,短收1593万元;财政系统完成34860万元,占年初预算16461万元的211.77%,超收18399万元,比上年15297万元增长127.89%,增收19563万元。在完成的126366万元中税收收入完成8663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9734万元。

在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之外,2013年完成上划中央收入19426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35753万元,上划晋城市级收入17877万元,上划收入占收入总额的66.24%。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0788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7429万元,补助各乡镇支出43359万元。全市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645万元、教育支出514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6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0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190万元、环境保护支出488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9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87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34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32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139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2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2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96万元、其他支出105万元。

(二)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3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收入来源为225947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6366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9462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3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585万元,专项补助收入49706万元);3、上年结余1934万元;4、调入资金3020万元。

2013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支出为225947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0788万元;2、上解支出2612万元;3、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4、年终结余154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专项1510万元,净结余37万元。

(三)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3年我市基金预算收入实现54036万元(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99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9535万元),上级基金预算补助10361万元,上年结余20829万元,总计85226万元。

当年基金预算支出64468万元,调出资金30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9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54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专项支出503万元)。

回顾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市政府积极化解煤炭市场低迷、经济下行压力等不利因素,努力组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成绩来之不易。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科学把握财政收入。

沉着应对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积极探索财政增收的机制和办法。在煤价下跌、产量下降和销售不旺的严峻形势下,研究落实了“早、挤、跳”工作措施。“早”是早预测。根据税收监控的数据,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征收部门,及时研究,深度挖潜,形成抓征收的合力;“挤”是挤水分。坚持科学征收,依法征收,杜绝虚收探收,挤掉多年来财政逐年递增、只升不降的虚胖症;“跳”是跳出小财政思维。跳出财政看财政,跳出财政看发展,着眼全市宏观经济大局,积极培植税源。同时,大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壮大公共财政收入“蛋糕”。 2013年,在财政总收入比上年下降的情况下,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了6.1%的增长幅度。

(二)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规范财政支出行为。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经费预算管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集中有限的财力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出台了《高平市市直单位部门预算公用经费编制及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务支出,提高节约意识,杜绝铺张浪费。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所有非税收入项目统一纳入系统管理,所有乡、镇(办事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财政资金在财政单一账户体系运转的目标;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出台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性支出实行强制公务卡结算。全市主要公务经费支出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下降50%,会议活动费下降51%。

(三)坚持民生优先,全力保障民生事业。

按照要求停拨所有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资金,集中财力保民生。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安排1.2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饮水提升、现代农业网络、村级文化组织和一村一品、一事一议等建设,农村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投入近3000万元实行普通高中“两免一补”政策,城乡教育全部实现“零收费、高保障”。继续实施了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工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持农村学前教育校舍改建,城乡教育得到统筹、均衡发展。严格落实五项基本保险金提标政策,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企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资金保障充实。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建立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对创业项目和孵化基地进行补贴;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市老百姓就医条件和保障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投资500余万元,实现了市区公交车乘坐全免费。全年民生支出占到财政总支出的80%以上。

(四)坚持项目优先,着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

全力支持“三大战役百日攻坚”行动。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5项重点工程,统筹安排资金,当天审核当天拨付,保证前期工作迅速启动,及早实施;大力支持廉租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四山绿化、环城大循环全面启动,特别是城市拆迁和丹河市区段景观改造工程,让高平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争取晋城市新能源新材料竞争性分配资金1100万元,支持了宏圣可建、科兴光电、鑫豪管材等战略性项目建设;安排2000万元工业技改专项资金,使融高太阳能、泫氏铸业、福鑫铸业等企业实施了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安排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了一批发展前景广阔的中小企业。

(五)坚持精细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精细化、科学化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各部门多年结余结转、实际支出项目不明确的沉淀资金进行清理整合,盘活财政资金存量;简化拨款流程,主动为用款单位提供服务,确保预算支出进度;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财政网络贯通,财政主要业务实现网上办理,信息化建设在晋城市六县(市、区)中名列第一,获得了晋城市局144万元资金奖励;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年节约资金1359万元,节约率10.06%;组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强化财政投资预算评审职能,共评审项目20个,节约财政资金2710万元,节约率7.68%。在全国1985个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我市是晋城市唯一连续两年进入全国前200名的县(市),受到财政部的通报表彰,并获得资金奖励500万元。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根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综合确定2014年财政工作及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晋城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围绕市委 “456”工作思路和“六强化六突破”的工作部署,深化财税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兼顾,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加快构建新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新机制,为打造炎帝故里、建设大美高平、挺进全国百强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4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139000万元,比2013年实际完成数126366万元增加12634万元,增长10%。加上税收返还6822万元,其他各项转移支付和结算补助16888万元,上级已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21302万元,减去原体制上解2575万元,为此,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报告支出为181437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170732万元增长6.27%,增支10705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拟安排181437万元,具体构成为:一是个人性支出90820万元;二是单位正常运转及履职支出14000万元;三是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73617万元;四是总预备费3000万元。

以上具体支出项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汇总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0260万元,下降15.56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8180万元,增长2.25 %;教育支出安排59880万元,增长3.06%;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400万元,增长6.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3900万元,增长2.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7610万元,增长3.02%;医疗卫生支出安排14552万元,增长6.22%;节能环保支出安排3950万元,增长2.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12900万元,增长2.38%;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24990万元,增长8.89%;交通运输支出安排960万元,增长4.3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1910万元,增长2.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300万元,增长3.45%;金融监管支出安排580万元,增长3.5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43万元,增长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1925万元,增长3.49%;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482万元,增长2.49%;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安排165万元,增长3.13%;预备费300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2250万元,下降10%。

2014年我市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42200万元。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90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300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200万元。

当年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39000万元。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支出安排80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安排280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支出安排2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00万元。

三、振奋精神,敢于担当,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努力完成2014年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为圆满完成2014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严格把紧支出关口。

积极主动与国税、地税等征收部门沟通协调,扎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动态监测,加强财政经济运行动态分析,为企业做好信息提供、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做好应对煤炭行业低迷态势的各种准备,切实加强收入征管,落实收入任务和责任目标,严禁“跑、冒、滴、漏”。严格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虚收探收、资金空转等违规增加收入行为,确保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圆满完成。着力培植60家重点税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落实“八项规定”和 “约法三章”,从严从紧编制2014年预算,坚守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红线,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将沉淀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调整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

(二)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密切关注中央、省、晋城市财政改革取向和举措,积极跟进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争取有利于我市发展的政策和资金。落实一般不将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要求。落实上级财政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要求,增强统筹财力均衡协调发展的能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力度清理财政暂付款,严格控制发生新的借款,保障财力统筹。在逐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我市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三)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政府支出行为。

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重点工作是在各预算单位、各乡镇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有选择地在教育、农业、社保等重大民生领域开展试点,逐步建立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财政资金全范围的绩效管理体系。

(四)支持金融创新,积极发挥信贷资金杠杆作用。

实行财政性存款与商业贷款挂钩等政策,支持和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投放贷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银企纽带职能,充分发挥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的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推进金融创新,进一步探索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结合、与市场结合、与社会资本结合的有效机制,带动银行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的投入。充分发挥长隆公司非政府性融资平台的作用,强化制度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为建设大美高平筹集更多的资金。

(五)加大财政“三项建设”力度,夯实财政工作基础。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解决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精心培育服务文化,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杯”竞赛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完善财政基层基础建设,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审核、网上办公,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强化财政文化建设,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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