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建成区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3 【字体:小 大】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进行重试 为了规范市区建成区居民自建房屋管理与服务,切实改善建成区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高平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高平市建成区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5年1月3日至1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对反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高平市城市管理局未收到相关意见或建议。 本页二维码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