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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定刘振华代理晋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6-01-23 【字体:

1月2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接受薛明耀辞去晋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刘振华为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刘振华代理晋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石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三马、王贵平、王学忠、董小清,秘书长闫建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委员原光辉出席会议。副市长张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晓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迟召开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晋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个别省人大代表辞职议案和补选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及接受辞职议案。

会议决定接受薛明耀辞去晋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刘振华为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刘振华代理晋城市人民政府市长。会议决定接受徐尚勇辞去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王永生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王永生代理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调整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介绍了刘振华、王永生的情况。刘振华、王永生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石云峰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刘振华在表态讲话中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我担任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这是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以及全市人民对我的信任和厚爱。能够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履职新岗位、担当新使命,继续为晋城人民服务、为晋城发展出力,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旗帜鲜明讲政治、真抓实干谋发展、用情用力惠民生、依法廉政作表率,与全市人民一道,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市政府一班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全方位履职,以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石云峰在讲话中对新任命同志的任职表示祝贺,相信新任命同志一定能够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好新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他强调,要推深做实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切实把民生福祉落到实处。要抓好《晋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强化宣传解读,细化配套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以法治力量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要扎实做好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顺利召开。(窦育瑶 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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